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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残联制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0/11/18 9:16:00    浏览次数:3984

针对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取消养路费,提高燃油单位消费税额,作为非机动车管理的原先无需缴纳养路费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负担加重的实际,2009年以来,中国残联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委推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日前,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对发放补贴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完善对困难群体补贴的机制”有关精神,保障残疾人权益,中央决定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给予适当补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加强与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政府汇报有关情况,要认真研究制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通知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时间、补贴原则、工作程序及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具体规定。

通知的下发,是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残联维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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