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和肢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和肢协、黑龙江垦区残联和肢协,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脊髓损伤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发展,交流各地“中途之家”工作经验,进一步贯彻好中国残联《关于转发上海市建设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工作方案的意见》文件精神,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中国肢协定于2015年11月9日在北京召开“第六次全国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工作交流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1月9日至12日(含报到和离会)
二、会议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北路321
联系电话:010-80471822
三、主办单位
中国肢残人协会
四、参加人员
(一)中国残联领导,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领导,中国狮子联会领导,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领导,中国残联组联部、康复部,中国肢协及相关人员;
(二)有关省市残联和康复部(处)负责人
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大连市、宁波市、深圳市;
(三)部分境外脊髓损伤康复机构代表;
(四)有关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具中心和供应商代表;
(五)有关医学专家、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代表;
(六)新闻媒体代表。
五、会议内容
(一)召开第六次全国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工作会议;
(二)专题报告和特殊艺术表演;
(三)举办中途之家工作专项对接交流会;
(四)专家咨询和辅具展示;
(五)分组进行工作交流和研讨;
(六)中国肢协脊柱裂与脑积水者委员会工作会议;
(七)中国肢协专委会工作研讨。
六、报送材料
(一)各地中途之家和承担工作任务的康复中心需提交会议交流稿件。稿件内容要求围绕大会主题,结合各自开展的工作,字数约2000字。大会发言单位须提交PPT发言稿,各地可制作易拉宝等宣传材料,供会场展示。纸质材料和宣传资料在报到时交到大会会务组。
(二)请各地将会议交流材料和会议发言稿电子版于10月22日前发至中国肢协和脊髓损伤者委员会邮箱。
(三)受邀参会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供应商要提供机构宣传资料和产品展示。
七、参会要求
(一)请各地残联按本次会议出席范围通知与会代表,认真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并在10月25日前反馈至中国肢协。重度残疾人可带一名陪护人员,特殊需求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二)参会代表和陪护人员均需按照规定交纳食宿及会务费每人每天450元。参会人员代表和陪护往返差旅费和会议费由各地残联承担,其他代表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会议安排接送站,请在会议回执中写明抵达时间、车(机)次、站点,并注明联络人手机、是否携带轮椅等信息。
(四)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报到和离会,如有提前或延迟,所发生费用由本人自理。
(五)其他事宜请咨询中国肢协和中国肢协脊髓损伤者委员会。
八、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肢协
田露:010-66580074(传真); 张昉:010-66580364
邮箱:zgzcrxh@163.com
中国肢协脊髓损伤者委员会
胡雄华:13615817319
邮箱:zzxjsss@163.com
特此通知。
中国残联组联部 中国肢残人协会
2015年10月14日
点击下载邀请出席第六次全国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工作会议单位和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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