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肢残人协会网站!

贵州省出台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5/8/7 8:53:58    浏览次数:10489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办法规定,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贵州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情况将补贴对象延伸至二级重度残疾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人民币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残疾人家庭低保口径收入,不冲抵残疾人享受的低保。

据悉,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从2015年开始实施,此项补贴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是我省又一项惠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肢残人协会特约通讯员  付辅锋

 


协会章程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肢残人协会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E-mail:zgzxtg@163.com

电话/传真:010-66580074 网站联系电话:0898-65656769

投稿信箱:zgzxtg@163.com 主席信箱:zgzxtg@163.com

技术支持:海南微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4012885号